(2011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根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的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决策部署,现就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当代中国,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关系增进民生幸福和社会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江苏正处在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物质是基础,精神是导向,文化是灵魂,改革创新是动力。我们要根据“两个率先”的新标准新内涵,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在不断提升经济硬实力的同时显着提升文化软实力,在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物质生活的同时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要把实施文化建设工程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创新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再创一个文化黄金发展期,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把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作为党的工作的一条主战线、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主阵地、推进“两个率先”的一支主力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高度重视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作用,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体人民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推动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在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加快文化自身改革发展,促进江苏文化资源和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现实文化生产力。
——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和发展业态创新,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尊重文化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文化领域各方面的重要关系,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和管理,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按照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省文化改革发展主要目标是:
——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着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素质明显提高,新时期江苏精神广为弘扬,主流舆论更具公信力影响力,全省人民为“两个率先”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大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着提升。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着提升。适应城乡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各文化艺术门类在国家级重点奖项评比中位居前列,培育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和文化团队。
——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着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新兴文化业态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达60%,培育形成一批千亿级行业、百亿级企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文化产业增速高于GDP和服务业增速,全省文化产业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成为江苏的支柱产业。
——文化改革创新能力显着提升。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文化科技研发中心和文化产品产权版权交易中心。
——文化队伍建设能力显着提升。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努力造就百名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千名重点文化人才、万名基层文化骨干,使江苏成为更富吸引力、更具创造活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三、以实施“八大行动”推进文化建设工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行动
1.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考学评学述学制度,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作为基本途径,把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作为重要目的,把创业、创新、创优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尺,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更加注重江苏人的精神建设。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传承好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人民创造的“四千四万”精神、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精神和“三创”精神,培育和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进一步提升推进“两个率先”的“精气神”。集中开展新时期江苏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永不自满、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思想不断解放推动事业持续发展。
3.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更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努力形成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加大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投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引导作用,建设一批国内一流的社科研究基地和学术平台,打造一批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学术活动品牌。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进面向“两个率先”实践的理论创新,建立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提高研究成果的社会利用率,使哲学社会科学界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库。
4.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单位里做一个好工作者、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加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放大“双百”、“双50”人物以及“江苏好人榜”示范效应。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九大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作用,注重活动品牌和阵地建设,实现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县(市)全覆盖。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区域文明城市群和文明城镇群。
(二)现代传播体系建设行动
1.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精心组织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各地推进“两个率先”的新成效新经验,宣传江苏干部群众的崭新精神风貌。加强与中央及兄弟省(区、市)媒体合作,形成报对报、台对台、网对网互动合作模式,支持江苏卫视巩固提升全国覆盖率。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科学解疑释惑,有效凝聚共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完善省市县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解决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要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2.推进重点媒体建设。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面,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支持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广电网络公司等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发展,建设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现代传媒集团。推动省市媒体战略整合,加快培育一批发行量超百万份(册)的报刊、一批全国性媒体品牌。支持省主要媒体发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建设全媒体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和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
3.加强互联网建设、运用和管理。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引导商业网站健康发展,形成以中国江苏网为骨干的网络媒体群。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总结推广镇江市加强互联网属地管理的经验,积极探索网络新业务的管理办法,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深入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群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逐步实行网络实名制。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三)繁荣发展文化创作行动
1.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坚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鼓励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艺创作,最大限度激发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2.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繁荣创作生产,多出精品力作。加强革命历史传统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生产,扶持原创性作品,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影视剧创作生产,打造一批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影视精品。重视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持文学、民乐、书画、戏剧、曲艺、工艺美术等领先地位,保护传承昆曲、评弹、扬剧、锡剧、淮剧等优秀传统艺术形式,扶持一批专业性强、有发展潜力的艺术生产单位,繁荣江苏文艺“百花园”。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推动文学艺术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文化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增强文化产品时代感和吸引力。创建联动开发机制,借助名家大师推动优秀作品多元转化,形成文化创作生产完整产业链。
3.放大文化品牌效应。高起点策划、高质量培育重点文化品牌,带动文艺创作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创新市场运作模式,提高江苏文化品牌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精心办好中国百家金陵画展、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中国音乐金钟奖(民乐)、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活动,使之成为江苏重要文化标识、全国知名文化品牌。继续办好吴文化节、汉文化节、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等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品牌。
4.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专业性文艺刊物和重点文艺评论网站,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介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文化资源,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文化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改进评奖办法,合理设置票房、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对在国内外获得大奖的作者和作品进行重奖。
(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提升行动
1.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现代科技为依托,加快建设江苏大剧院等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改造提升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加快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场、农家书屋,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县城和重点中心镇数字影院全覆盖。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建设,推出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
2.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品种内容,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高校、企事业单位文化资源向社会开放。加快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百名艺术家百场惠民演出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基层和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积极发展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农村数字电影。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高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培育基层特色文化品牌。
3.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编制全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建立文物预防性保护、安全监测等信息平台,健全文物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80%以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数字化保护力度,全省所有县(市)建立非遗名录及传承人认定、命名和资助制度,建设南京云锦、苏州刺绣、宜兴紫砂、扬州玉器漆器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课程行动,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五)文化产业发展壮大行动
1.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围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精做优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广电网络、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广告会展等行业,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提高文化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强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打造国家数字出版、新型显示技术2个千亿级产业群和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主题公园,做大玩具、乐器、工艺品、油画创作复制等一批专业化生产基地。发掘城市丰富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2.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把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中之重,以大企业支撑大产业,以大投入带动大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项目,推动各地区、各行业门类形成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末全省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5个以上、超30亿元企业达到40个以上。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打造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培育一批上市文化企业,形成资本市场“江苏文化板块”。
3.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书法美术、工艺品等产品市场,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大型现代流通组织,打造中国现代书业第一网、苏演院线、幸福蓝海电影院线和爱涛工艺等连锁经营网络,加快推进甘泉影视服务外包基地建设。继续办好中国南京文化产业交易会、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等重点会展,建设网上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发挥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发展一批文化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省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组建省级文化产权交易机构,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扩大文化消费,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高基层文化消费水平,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六)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1.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真正成为富有活力、具有实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建立扶持转制院团发展的长效机制。按照做强做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社转企改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支持组建一批专业性报刊传媒集团。
2.激发文化事业单位活力。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委托管理办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
3.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估考核。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发展文化研究咨询机构。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七)加快文化“走出去”行动
1.拓展对外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组织主题外宣活动,加强对外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展示江苏发展成就和特色。整合对外传播资源,建立多媒体、跨平台传播媒介网络,促进对外宣传工作常态化。扩大江苏国际频道和“金陵之声”在境外落地范围,提高“中国江苏3G”手机报海外覆盖率。推动省级重点新闻媒体在港澳台布点,与中央外宣媒体、海外主流媒体合办频道频率和栏目节目。
2.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借助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发挥江苏海外友城多的优势,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借鉴吸收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国际一流文化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着名图书、影视、动漫等文化产品展览展示交易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加快推进江苏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和教材建设,继续办好“感知江苏”、“同乐江苏”等文化交流品牌活动,增强江苏文化在世界上的亲和力影响力。
3.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重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拓宽对外文化贸易渠道,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海外市场份额,推动江苏文化产业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文化产品,推动更多的江苏文化企业和产品进入国家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目录。支持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等形式在海外兴办实体,实现落地经营。大力实施苏版图书、优秀影视作品海外推广计划,确保全省出版物出口额年均增长20%以上,版权贸易输出保持全国第一。
(八)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大规模培养人才,千方百计留住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形成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以培育“文化名家”和“五个一批”人才为重点,深入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重视培养文化专业人才,提升艺术院校办学水平,发展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推动校企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发挥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能人作用。
2.大力引进紧缺文化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以合聘、返聘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文化人才。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目录,提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中的文化人才比重,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文化企业园区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
3.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激发文化工作者创造活力作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有利制度环境。探索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国有文化企业试行期权、股权激励。评选颁发“紫金文化奖章”、文学艺术奖,开展年度杰出文化人物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给予重奖,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加大文化人才宣传推介力度,支持中青年优秀人才举办个人专场展演展览。文化工作者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自觉追求德艺双馨,努力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四、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适应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任务,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重视加强文化领域干部培训,全面提升文化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进文化建设工程的强大合力。
(二)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对文化单位实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产和土地处置等方面优惠政策,把文化产业作为优先发展产业,享受省扶持各类产业发展的最优政策。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2%以上。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在投资核准、信用信贷、土地使用、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增强统计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
(三)营造良好文化法制环境。加强地方文化立法,推进文化领域依法行政,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许可实施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构建文化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和保护机制,维护文化工作者合法权益,支持现代着作权保护技术开发应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四)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搭建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载体平台,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文化创造新经验,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广开活力之源、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