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办发〔2012〕60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
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建设社科强省,是江苏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科理论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切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江苏“两个率先”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思想引领、理论支持和精神支撑。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以研究我国特别是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建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充分彰显江苏社科研究的综合优势,全面提升理论引导、决策咨询、学术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建设社科强省,必须始终贯彻如下原则: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遵循正确的学术方向和方针。坚持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遵循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学术环境。
——强化创新发展的科研导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学术活力,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的创新。
——服务江苏“两个率先”实践。坚持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实践为研究重点,为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为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人文社科素养服务。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江苏“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与文化强省、科教与人才强省相匹配,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和明显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格局,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地域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引领、理论创新能力强,服务决策、服务发展能力强,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科学高效,科研实力、学术影响力全国领先,实现由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的跨越。
现在起至2015年的目标:一是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学、研究和宣传持续有力推进,形成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区域性研究中心,先进思想文化在全社会的引领力和凝聚力有效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在江苏成功实践的社会知晓度明显提升。二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项目、基地、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明显加强,学科体系进一步优化,若干优势重点学科和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保持全国前三并力争进位,彰显“社科苏军”良好形象。三是以重大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的科研导向不断强化,拓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江苏“两个率先”的功能,优化配置研究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全局影响的决策咨询品牌或基地,产生一系列重要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四是社科研究领域的基础建设有重大突破,在领导体制、公共财政投入、科研运行机制、公共数据库建设、人才队伍保障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形成鼓励多出优秀成果和人才的坚强保障体系。五是全社会对哲学社会科学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加充分,参与和支持的行动更加自觉,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逐年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文化强省建设、科教与人才强省建设的匹配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行动
1、建设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研究高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创新行动。坚持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重点,积极参与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提升江苏社科专家学者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建设,着力扶持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及其重点领域的研究。积极主办或承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打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高层次交流平台。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具体实践”重大研究工程,推出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及其在江苏区域性实践探索中的重大成果。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心、江苏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省社科研究规划要加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课题的立项和资助力度。各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要积极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所)的建设。在江苏人民出版社建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出版平台。省级社科学术理论期刊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研究类专栏建设。
2、建设基本现代化实践创新研究高地,实施应用对策研究拓展行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江苏发展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总结升华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价值,在“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区域自主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人的现代化”等富有特色和优势的领域取得一批战略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积极借鉴自然科学研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成功做法,拓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途径和功能。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重大问题决策咨询制度、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制度,完善决策咨询基地布局,发挥好各级各类决策咨询基地的作用。加强对省级重大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的规划、统筹和管理,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定期会商、发布和合作机制,提高重大问题研究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决策咨询社科专家库,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组建跨学科、跨系统的团队联合攻关。加强重大决策咨询问题的专题研讨,吸引省内外、海内外专家参与。进一步办好江苏发展高层论坛。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立足自身优势,注重打造各具特色的决策咨询品牌,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
3、建设江苏社科优势学科高地,实施重点学科登峰行动。以高校为主体,大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科,同时以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有重点地建设高峰学科。推进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加大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支持力度。优化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布局,积极巩固文学、史学、哲学、教育学、语言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大力提升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重点学科,注重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力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社会转型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新媒体、人的现代化等研究领域催生新学科。进一步完善具有江苏特点的国家—省—校三级联动、分层次建设、全方位推进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巩固已有的高水平学科群,积极扩大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的数量,确保江苏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一级学科中的重点数量处于全国领先。强化特色、错位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完善一批优势明显、专兼结合、多方共建的开放式省级社科研究基地。高水平举办每年一届的全省社科学术大会,服务和促进学科建设。
4、建设江苏历史文化研究高地,实施历史文化传承创新行动。以金陵文化、吴文化、楚汉文化、维扬文化等传统文化和明史、民国史等为重点,加强江苏特色历史文化的研究、发掘与弘扬。建设一批江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深度挖掘江苏人文历史资源。持续推进江苏通史、历代地方志书的研究,开展江苏文化史专题研究。积极发掘整理江苏学派、江苏文献,开展江苏方言、江苏文化名人等领域的研究,编撰江苏历代方志全书、江苏历代名人传,出版江苏文化精品丛书,推出一批苏派学术名人名作,力争形成对中华文化传承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塑造江苏历史文化品牌。加强中央党史、江苏地方党史的研究和江苏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发挥史志以古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加强江苏精神文化研究,大力培育和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
5、建设国际学术交流高地,实施中国学术和江苏文化影响力提升行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发挥社科研究机构在对外开放和国际文化交流中的独特优势,在学术交流与合作中推动江苏哲学社会科学走向世界,增强江苏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巩固苏台、港、澳等地区的交流。坚持从海外引进和送出国门进修深造、访学交流相结合,大力提高社科专业人才的国际化水平。在省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对象中,适当提高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占比。有计划地建设几个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研究机构,推进全球性课题的长期跟踪研究。探索建立江苏社科重点外文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拓展国际交流平台。面向国外翻译、出版和推介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视野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提升江苏学术成果的国际影响力。支持我省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与国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持续稳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依法规范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1、加强对社科强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导、协调、规划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承担。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规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职责任务。省委、省政府每年听取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汇报,定期研究解决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问题。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知名社科专家制度。各级党委要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全局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加强专业社科研究机构建设,把省社科院打造成省委、省政府高水平的现代新型智库和综合性社科研究与创新基地。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社科研究组织和平台建设,整合社科研究力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社科理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社科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社科理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和学风文风建设。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社科理论工作、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培养和选拔一批彰显江苏社科强省地位、展示江苏社科研究实力的学术创新团队和学术名家。在“国家特支计划”中,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代表国内一流水平和江苏形象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实施江苏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每三年组织一次“江苏社科名家”评选;着力培育青年学术后备力量,完善青年人才的进修、培训和选拔制度,每年重点10名青年社科英才,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在全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和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教育系统“青蓝工程”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中,增加社科理论人才的占比。在“江苏特聘教授”专项中设立“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人才培养引进项目”,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50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400名优秀学术骨干。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的作用,更好地团结凝聚相关领域的研究人才。到2015年,在省市两级重点建设20个哲学社会科学模范学术社团。广泛宣传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及其主要成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重视社科人才的浓厚氛围,增强社科理论人才的荣誉感。
3、加强社科研究领域的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五年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推动科研力量整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科研究工作者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注重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内容和科研方法的创新。优化项目布局,健全以年度项目为主体,重大项目为龙头,政府决策咨询项目、社科基地项目、省市协作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为补充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十二五”时期,省社科基金项目总量达到1500项。加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扩大国家和省级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的社会影响。加强社科研究公共数据资源建设。立足江苏人文社科学科优势和研究特色,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等部门牵头,建设包括江苏历史文化、基本省情、“两个率先”实际进展等在内的重点信息平台,由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部省属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领衔建立完善学科领域的重点信息平台。各重点高校和省社科院、省365bet会员登录_怎样获得免费office365_365bet中国客服电话要积极发挥优势,加强社会调查、统计分析、专题资料、实证案例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加强地方社科决策咨询研究系统数据采集和信息库建设,加强学术交流、成果发布、资讯服务平台建设。南京图书馆、各高校及研究机构图书馆要加强人文社科学术情报工作,完善覆盖全省的公共学术数据库。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建立省级公共学术数据库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汇总情况。采取政府适当资助和支持的方式,推进省内高校、社科研究机构、政府统计部门等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丰富社科研究资源。到2015年左右,有重点地建设10个左右的标志性公共数据库。
4、加强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评价激励。建立健全社科研究成果特别是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机制,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进报刊网络、进教材课堂、进决策程序。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实施“江苏社科文库”重点出版工程,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现代化”、“江苏社科名家”、“江苏历史文化”、“江苏发展研究”等系列,每年至少推出50部重点学术着作,其中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冠名推荐10部。加强江苏人文社科期刊名刊建设工程,推动学术期刊专业化和数字化发展,促进优秀社科成果的出版。各社科研究机构建立向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业等遴选报送优秀决策咨询成果的便捷通道。搭建全省性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成果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专题发布会。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科普及政策法规,拓展社科普及渠道,大力宣传普及人文社科知识。“十二五”时期,省市联动重点建设100家基层社科普及基地。以每年一年的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为龙头,健全经常性社科普及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强化优秀社科成果的评价激励机制,坚持创新为重、质量第一的导向,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健全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奖励制度,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批省级优秀社科成果。
5、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财政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社科发展专项资金逐年提高,各级财政参照执行。从2013年起,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单列社科强省建设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国家鼓励社会科学发展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研究项目,事关江苏“两个率先”亟需研究的重大项目等,给予重点扶持和专项经费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在社科研究领域形成竞争,提高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率。完善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绩效评估和审计,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