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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参阅
        《决策参阅》2010第5期(原社科研究动态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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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由江苏警官学院吴跃章院长主持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09年立项课题《江苏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研究》已经完成。课题组在先期开展宿迁市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研究的基础上,就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进行了拓展研究,提出了推进江苏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涵义解读与理论基础
              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涵义解读。在平安、和谐和示范区涵义的基础上,课题组对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涵义解读如下:在当前形势下,围绕平安与和谐两个社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的方式和过程。
              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理论基础。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是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性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是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支撑性理论;合作主义理论是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操作性理论;理想类型理论是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过程性理论。
              二、江苏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实践启示
              本课题研究开展后,课题组在前期与宿迁市公安局合作开展社区单元警务改革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先后赴南通市及崇川区、海门市、通州区,苏州市及常熟市、张家港市、相城区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关注公安机关警务机制变革的创新实践及其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中的作用,通过与各地公安机关、政法综治部门领导和基层民警深入探讨,课题组与实务部门对全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形成了共识,在对宿迁市社区单元警务模式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把研究的视角扩展到全省范围的公安工作,深入研究江苏省社会治安的现状和特点,包括苏南、苏中、苏北梯次发展中社会治安的发展变化以及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江苏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进行经验总结、问题思考和对策研究。
              宿迁市社区单元警务机制对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启示:在社区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公众完成“社区人”身份的转换之后,将社区作为基层警务的主要指向,以社区的安全和秩序作为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这既是社区警务的理性回归,也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
              南通市的公调对接机制对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启示:综合治理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加强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需要公安机关与社会各部门及机构的沟通、交流与配合,需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这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
              苏州市社巡合一机制对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启示: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改革的关键是要实现警力的有效配置和真正下沉,有利于促进打防控结合和发挥整体作战功能,这既是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瓶颈制约、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
              三、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原则
              坚持重在治理原则,着力把社会治安控制的重点转向预防与治理;坚持强基固本原则,切实把预防与治理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增进合作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坚持落实长效原则,促进公安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坚持典型示范原则,注重抓点带面、规范创建、持续推进。
              四、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课题组认为,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抓住了社区这个基层基础建设的根本,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关键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治理新机制。围绕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牵头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组织化效能。
              (二)建立完善社区信息警务新机制。顺应信息警务潮流,在公安机关信息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把信息警务全面推向基层,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切实强化源头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立配套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社区警务与现代信息警务的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现代化效能。
              (三)建立完善社区巡防联控新机制。应对社会治安日益动态复杂局面,以主动警务、动态警务、综合警务为导向,以社区为基本责任单元,统筹运作社区警务和巡防警务,实行社区防范管理基础工作与网格化巡防控制工作整合联动、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整体化效能。
              (四)建立完善社区平安合作新机制。注重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创新和发展,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合作载体,激发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建平安和谐家园,共创美好生活,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社会化效能。。
              (五)建立完善社区疏导化解新机制。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规律特点,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凝聚人心为重点,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完善情报信息预警、矛盾纠纷排查和公安接处警与“大调解”联动对接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强社区警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对接和配合,积极预防和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社会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集约化效能。
              (六)建立完善社区教育引导新机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社区居民精神文明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重点,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努力促进警民和谐合作、居民和谐相处、社区和谐发展,持续营造齐心共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和谐化效能。
              五、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课题组就全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省相关部门将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平安江苏与和谐社会建设新一轮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的政策选择,对全省范围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能作出部署。
              二是建议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中突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将社区建设作为整个创建工作的中心环节,将社区的平安与和谐作为当前江苏省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生长点之一。
              三是建议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中重视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在政策设计中突出社会化在社区平安和谐实现中的关键作用,注意引导更多部门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中形成合力。
              四是建议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中注重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将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社区警务常态长效机制作为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创新特色,并同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将前述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措施作为具体实施过程的指南。
              课题组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方面提出四点具体操作建议:
              一要建立创建工作班子。建议由省公安厅牵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参加,成立全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班子,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市、县(区)直至街道、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领导小组,明确由公安机关协调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按照标准创建、规范创建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制定创建工作具体标准和考核指标:一是组织网络健全。二是基础防范扎实。三是管控措施严密。四是治安秩序良好。五是人民群众满意。
              三要注重实践探索研讨。在全省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创建工作的创新做法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深化专题研讨。
              四要落实检查评估和验收。对创建工作每个阶段的成效都要组织检查、评估和验收,及时肯定成绩,整改不足,不断规范推进创建工作。对评估验收达标的单位,建议统一由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授予“江苏省平安和谐示范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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